由于“企業(yè)標準對于企業(yè)來說有很高的技術價值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發(fā)生后,農夫山泉及養(yǎng)生堂有限公司累計向災區(qū)捐贈2533萬元的物資及資金,被授予“慈善突出貢獻獎”;2010年向云南旱災地區(qū)捐贈價值人民幣1300萬元的農夫山泉天然水,使災區(qū)約16個縣市的缺水百姓喝上了優(yōu)質天然水;2013年向農夫山泉雅安地震災區(qū)捐贈1000萬元;同年,向受到臺風“菲特”的重災區(qū)浙江余姚市捐贈了50000瓶飲用水(價值70000元人民幣)供居民飲用。農夫山泉以其較強的社會責任感贏得了市場的肯定。二、遭遇“標準門”事件1.水中漂浮物點燃導火索2013年3月,有媒體報道了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中出現懸浮不明物的情況。3月8日,北京消費者李女士向21世紀網送來一箱未開瓶的農夫山泉380ml裝飲用天然水,24瓶中多少都能看到黑色的懸浮不明物。寧夏消費者王先生也在3月11日購買的一瓶550ml裝農夫山泉中發(fā)現瓶中有棕紅色的漂浮物。這些水產地均為農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有限公司。對于李女士向農夫山泉的投訴,公司堅稱產品合格,但并未真正解答其黑色不明物是何物的疑問。這種簡單的回應遭到了消費者及媒體的質疑,隨后農夫山泉通過官方微博發(fā)表聲明,產品檢驗結果符合國家標準的各項安全指標,不明物是含有天然礦物元素的瓶裝水在運輸儲存過程中,由于受到溫差等影響而析出礦物鹽,并不影響飲用。顯然,這樣的回答是不能令人滿意的。于是,21世紀網派出記者,前往農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調查,發(fā)現了令人震驚的“水源污染”問題,并以照片與文字全面展示了農夫山泉丹江口市胡家?guī)X廠區(qū)周圍垃圾遍布的景象;并在隨后的報道中稱,農夫山泉棄用廣東標準,現用浙江省地方標準,該標準放寬了對部分有害物質的含量要求,并允許霉菌和酵母菌存在。此報道一出,立刻引發(fā)了社會廣大群眾的強烈關注。2.《京華時報》強勢出擊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京華時報》針對農夫山泉標準的連續(xù)報道令農夫山泉的“標準門”事件真正爆發(fā)了。在27天的時間里,《京華時報》創(chuàng)造了“一家媒體批評一個企業(yè)”的紀錄:稱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引發(fā)了不少市民對飲用水問題的強烈擔憂,也引發(fā)了雙方持續(xù)一個月的激烈爭論。《京華時報》與農夫山泉的激辯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的“激辯”并未真正解決問題。于是,5月6日農夫山泉在京舉行發(fā)布會。董事長鐘睒睒花了一個多小時來解釋了農夫山泉的標準問題和水質量問題。鐘睒睒稱《京華時報》對“標準”理解有誤,還出示了一份企業(yè)標準,稱這才是公司真正執(zhí)行的生產標準。由于“企業(yè)標準對于企業(yè)來說有很高的技術價值,不宜對外公開”,這份企業(yè)標準并未提供給到場記者,沒有公開全文。同時,鐘睒睒指責了《京華時報》報道不實,并表示已經向法院正式起訴該報社,要求賠償6000萬元。兩名在發(fā)布會現場的《京華時報》記者情緒激動,多次打斷鐘睒睒的講話,堅稱報道沒有問題。雙方現場爭執(zhí)近一個小時,且雙方均情緒激動。農夫山泉方面在發(fā)布會上還表示,由于輿論環(huán)境和市場環(huán)境不佳,已經關閉北京桶裝水工廠,并決定在北京永久停產桶裝水,對于10萬北京用戶,將會給予一定補償。農夫山泉對這一行為的解釋是,農夫山泉的尊嚴比金錢更重要。三、農夫山泉的應對之策1.“標準”爭議的原委這件事的一個核心問題是飲用水產品的質量標準問題,但農夫山泉沒能在這個問題上給出清晰的解釋,從而導致了爭議不斷擴大。這里涉及三份規(guī)范性文件:《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瓶裝飲用天然水》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飲用天然山泉水》廣東省標準DBS44/001—2011。農夫山泉執(zhí)行的生產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而農夫山泉曾參與制定該標準。而《京華時報》的報道中所采用的是2003年制定的《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國家標準GB19298—2003。正常情況下,地方標準是要比國家標準更嚴苛的。但2008年1月17日和2008年9月28日,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先后兩次下發(fā)修改單,對該標準中的濁度、砷、鎘、總α放射性標準進行修改,并增加了溴酸鹽限量標準。修改之后,上述5項標準均比之前更加嚴格。修改后的《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嚴于浙江省標準。2.矛頭指向華潤怡寶在農夫山泉被指瓶裝水的生產標準不如自來水、自訂標準允許霉菌存在的情況下,農夫山泉將矛頭指向華潤怡寶,聲稱針對農夫山泉的一系列報道是蓄意策劃的,隱藏在幕后的就是另一家飲用水企業(yè)——華潤怡寶。華潤怡寶對此展開回應,稱從未以任何方式參與農夫山泉聲明中所提到的做法,并指責農夫山泉利用媒體轉移公眾視線,將自身危機轉嫁給競爭對手,并稱保留對農夫山泉采取法律行動的一切權利。而針對華潤怡寶的聲明,農夫山泉再次回復,列舉一系列證據直指華潤怡寶,表示:作為國有控股的飲用水企業(yè),利用民眾對食品安全和環(huán)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為行銷手段,以達到打擊競爭對手、擴大市場份額的目的,這一做法令人遺憾。3.溝通不暢導致爭議擴大從4月10日開始的27天的時間




